當代名家網 CELEBRITIES PRESS (HK)
 首頁   專欄(信報)   政治   經濟
 國際關係分析   法律與公共治理   香港、台灣熱點   書評.書訊   精英文摘   歷史   文藝與歷史文化   回想錄 
    歷史 > 毛文革 > 毛文革參考文獻—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1980.2)  
專欄(信報)
政治
經濟
國際關係分析
法律與公共治理
香港、台灣熱點
 

精英文摘
歷史
文藝與歷史文化
回想錄
 
 
毛文革參考文獻——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1980.2)
 

  本網編者按:

  1980年2月的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陳述或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包括「黨內鬥爭」和「黨內民主」)的準則。這是改革家胡耀邦(1980年任中共中央秘書長)主導擬草的文件,因有12條規定,故俗稱「黨內準則12條」。

  文件的要點是:

  一.檢討「黨內鬥爭」的弊病,特別是家長制一言堂、個人崇拜、個人專斷;
  二.提倡講真話,不要弄虛作假;
  三.實行「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發表意見的權利;
  四.禁止「黨內鬥爭」的粗野模式。

  文件全文見《紅旗》雜誌1980年3月16日第6期。

  現將最重要的陳述、規範摘錄如下(文字約佔全文5%,省略部分是本網的省略,分題為本網所加)。

 
 圖1,毛文革時期的造神社論〈毛主席萬歲!萬萬歲!!〉,長江日報(中共湖北省委機關報)1967年7月31日。原刊《新華社地方新聞稿》1967年8月3日。
 
圖2,改革家胡耀邦主導擬草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黨內鬥爭錯 封建法西斯

  1.黨內脫離實際、脫離群眾、主觀主義、官僚主義、獨斷專行、特權思想等不良傾向有所發展,同時在黨內鬥爭的指導上發生了一些缺點和錯誤,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損害。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四人幫」……,利用當時黨所犯的嚴重錯誤,大搞封建法西斯主義、無政府主義和派性分裂活動。(文件前言)


  行集體領導 禁止家長制

  2.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要按照這一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不得由個人專斷。

  .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係,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

  .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無原則的歌功頌德。……不許歪曲歷史和捏造事實來宣揚領導人的功績。(文件第2條〈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


  必須講真話 勿弄虛作假

  3.要堅決反對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領導眼色說話辦事,拿原則做交易,投機鑽營,……更不許可弄虛作假,騙取信任……,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義縱容、暗示、誘使、命令或強迫下級說假話。(文件第5條〈要講真話,言行一致〉)


  行三不主義 禁打擊陷害

  4.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對問題進行充分的討論,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要不反對黨的基本政治立場,不搞陰謀詭計,不在群眾中進行派性分裂活動,不在群眾中散布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洩漏黨和國家的秘密。

  .由於認識錯誤而講錯了話或者寫了有錯誤的文章,不得認為是違反了黨紀而給予處分。

  .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


  .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誇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為罪狀,並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

  .必須注意區別:反對某個同志的某個意見,不等於反對這個同志,反對某個領導機關的某個同志,不等於反對這個組織,不等於反領導,更不等於反黨。

  .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對同志挾嫌報復、打擊陷害,用「穿小鞋」、「裝材料」的辦法和任意加上「反黨」、「反領導」、「惡毒攻擊」、「犯路線錯誤」等罪名整人,是違反黨內民主制度和違反革命道德品質的行為。

  .對敢於堅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亂用專政手段,進行殘酷迫害,這是嚴重違法的罪行,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文件第6條〈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


  黨員批評權 建議罷免權

  5.黨員有權在党的會議上和黨的報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問題的討論,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對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黨員對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級黨組織直至中央作口頭或書面的報告。黨組織應當歡迎黨員群眾的批評和建議,並且鼓勵黨員為了推進社會主義事業提出創造性的見解和主張。

  .對於犯了嚴重錯誤拒不改正或不稱職的幹部,黨員有權建議罷免或調換。

  .黨員對黨組織關於他本人或其他人的處理,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或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黨組織對黨員的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必須及時處理或轉遞,不得扣壓,承辦單位不得推諉。申訴和控告信不許轉給被控告人處理。不許對申訴人或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文件第7條〈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有黨內鬥爭 禁揪鬥侮辱

  6.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錯誤或思想認識上的錯誤說成是政治錯誤,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錯誤說成是路線錯誤,也不可把犯了路線錯誤、但仍屬於黨內鬥爭性質的問題,同屬於企圖顛覆黨、顛覆社會主義國家的反革命性質的問題混淆起來。

  .黨內鬥爭,不許實行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對犯錯誤的同志進行批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採取一哄而起的圍攻、不讓本人辯解、也不讓其他同志發表不同意見的「鬥爭會」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實際上是以勢壓人,而不是以理服人。黨內不准用超越黨的紀律或違犯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

  .要絕對禁止採用林彪、「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決黨內問題。嚴禁所謂揪鬥,嚴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嚴禁誘供逼供。

  .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文件第10條〈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毛文革參考文獻
 
1
紀登奎說:毛自稱老奸巨滑
2
葉劍英說文革 野蠻殘暴恐怖
3
批《海瑞罷官》周恩來不知情
4
就是要徹底否定「文革」
5
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