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三不主義 禁打擊陷害
4.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對問題進行充分的討論,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要不反對黨的基本政治立場,不搞陰謀詭計,不在群眾中進行派性分裂活動,不在群眾中散布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洩漏黨和國家的秘密。
.由於認識錯誤而講錯了話或者寫了有錯誤的文章,不得認為是違反了黨紀而給予處分。
.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
.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誇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為罪狀,並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
.必須注意區別:反對某個同志的某個意見,不等於反對這個同志,反對某個領導機關的某個同志,不等於反對這個組織,不等於反領導,更不等於反黨。
.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對同志挾嫌報復、打擊陷害,用「穿小鞋」、「裝材料」的辦法和任意加上「反黨」、「反領導」、「惡毒攻擊」、「犯路線錯誤」等罪名整人,是違反黨內民主制度和違反革命道德品質的行為。
.對敢於堅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亂用專政手段,進行殘酷迫害,這是嚴重違法的罪行,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文件第6條〈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