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維權 得罪地方官
陳光誠的家鄉,在山東南部靠近江蘇的臨沂市,在省會濟南以南、棗莊市以東、日照市以西。
臨沂,是中共的「老革命根據地」,與工業化較早的城市比較,經濟遠遠落後,大多數農村居民生活較困難。與其他省份的地級市、縣、鄉鎮、村一樣,幹部素質、行政管理水準偏低,不少市、縣、鄉村是土霸式的管治,民眾的合法權益常受損害。
具有南京中醫藥大學學歷和律師資格的陳光誠,就在臨沂從事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社會工作,透過上訪、申訴等合法途徑,促成臨沂市當局取消向殘疾人徵稅、禁止「兩田制」。但在2005年前後,因揭露「野蠻計生」、替受害者維權而得罪市、縣、鄉鎮當權者,被羅織罪名而入獄四年,前年出獄後,被監控於東師古村,他和家人失去人身自由。
陳光誠的維權,是依據中共中央主導制訂的八二憲法和「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等,以律師的專業知識與和平方式展開。
他在九十年代後期反對臨沂市向殘障人徵稅,本欄的解讀是徵稅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1991年5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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