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網絡自由度 排倒數第一
對網絡的行政管理,是全球通行的社會治理舉措。行政管理中有適度的監管是很自然的,但必須在法治軌道之內,也要讓「必要的監管」與民眾的知情權、教育權(知識傳播、交流)求取平衡點。
這幾年,北京的網控超越文明社會能接受的極限,民眾的知情權、教育權乃至人身自由受到損害,不只在境內造成民憤,與北京有業務來往的外國企業、傳媒、學界亦有怨言。
在全球網絡自由、新聞自由指數,紅色中國的排名都甚低。美國自由之家2017年度的網絡自由(Freedom on the Net)指數(65國列入評估),於11月發布,紅色中國排名倒數1(2016年倒1,2015年倒2),比伊朗(倒3)、古巴(倒4)、烏茲別克(倒5)、越南(倒6)還低。
2017年4月發布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無國界記者)評估180個國家、地區的排名,台灣45,香港73;5個「老共」(老牌共產國家)在最低之列:北朝鮮倒數1,紅中倒5,越南倒6,古巴倒8,老撾倒11。
人們對新聞自由、網絡自由的殷切期望,是走出愚昧的醒悟。所謂網絡強國,必須有法治的基礎;不應是自說自話模式,而是具有全球的公信力、認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