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或偏重 學界有議論
八一七案的社會議論中,不少人有判刑偏重之感,對以重判達致社會和諧之說亦質疑。〈林行止專欄〉於8月23日發表〈機會成本日重 法家重刑治港〉,分析「公民抗命」的代價重【註2】,明報發表王慧麟的〈法律條理粗疏 大惑不解〉(8月22日)。
香港的學術自由學者聯盟(Scholars’ Alliance for Academic Freedom)發表聯署聲明〈遺憾重判社運人士入獄 警惕特區威權管治來臨〉 (8月26日) ,發起人陳家洛、陳清僑、成名、杜耀青等,稱16名社運人士(三子加東北13人)的社會抗爭,旨在「改革社會,而非為了求取私利和傷害他人」,「從犯罪動機看」,應予以輕判;重判16人,令人感到「特區政府走向嚴峻威權管治的先兆」,以致「不能化解矛盾」【註3】
就社會公共治理而言,本欄認為寬猛相濟也是不可或缺的選項。這些局外人的議論,當然並非對司法獨立的懷疑和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