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矛盾論 涉民困民怨
1976年10月事變之後,社會管理領域面對的最大困惑,是如何擺脫毛澤東(1893—1976)的階級鬥爭僵化教條,正視並緩解主要的「社會矛盾」:就業、升學、吃不飽之困。
毛的執政觀「內核」,是源自列寧(1870—1924)著作《國家與革命》的無產階級專政論;施政模式是斯大林(1879—1953)管控社會的一套,以指令控制為主的計劃經濟體制。
1956年2月蘇共二十大(赫魯曉夫批斯大林專橫)後,中共的八大(1956年9月)「修正」社會矛盾和階級鬥爭論,稱「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已經基本上解決」,「國內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在這種「社會矛盾論」之下,「黨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改善人民的生活狀況。」簡言之,應正視民疾、改善民生。
毛很快就變臉,在1958年推翻了八大的「社會矛盾論」,聲稱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仍是主要的社會矛盾,強調加強專政。1962年,他更提出「天天講階級鬥爭」;1965年推行四清運動時,提「整黨內走資派」;文革期間(1966—1976),竟宣揚「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論」。
在階級鬥爭論和無產階級專政論之下,他不斷發動整人的政治運動,妨礙了經濟的正常發展,加劇社會的短缺現象。停課鬧革命、知青上山下鄉和農村人民公社運動,就關乎升學、就業、糧食(飢餓)的短缺。
1976年10月事變後,官方解決的「社會矛盾」之一是失學。1977年夏秋恢復高考,讓失學者升大學(首批實際於1978年春正式入學),當時主管科教的副總理鄧小平對此事頗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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