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崇尚道與德 和合能吉利
和諧,是古代思想家追求的理想。儒家、道家和法家等,都有「和」的文化意識。
早在孔孟之學傳播之前,《尚書》謂:
「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這一段話,從音律的和諧與秩序的約束(無相奪倫),展示「和」的文化元素。
《管子》記述春秋初期法家管仲(前730?—前645)的政治主張,〈外言.兵法〉云:
「畜之以道,則民和;養之以德,則民合。和合故能諧,諧故能輯;諧輯以悉,莫之能傷。」
把這段話移置於當代社會現實,或可詮釋如下:
以道、德促成民眾的和(睦)諧(協調、合作),相互協調便能凝聚共識、結集(輯)力量(諧故能輯);能和諧聚眾力率心應對(諧輯以悉),誰也無法分化、傷害(莫之能傷)。
《易經.兌》則謂:「和兌,吉。」(溫和令人喜悅,故吉利也)
在《尚書》等之後,春秋後期的儒家孔子(前551—前479)提出「和為貴」(論語.學而)的理念,把「和」定位於中和,並因此追求中和(中庸)之美: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