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事件 廢除遣送制
1973年出生的許志永,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美國耶魯大學訪問學者,北京郵電大學講師,虔誠的基督教徒,執業律師。
2003年3月,廣州發生孫志剛事件。從湖北到廣州就業的白領人士孫志剛(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因缺廣州的暫住證,身份證又不在身上,被公安派出所拘押打死。事件引起知識界關注收容驅趕政策,此政策是針對農村入城「盲流人口」。
許志永、滕彪、俞江等法律界人士公開呼籲,廢除〈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1982,簡稱收容辦法)。
改革家溫家寶總理接納意見;2003年6月,由國務院擬草、通過新的救助辦法(全稱〈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廢止強制驅趕。這是胡溫新政時段(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緩和官民關係的一個開局標誌。
2005年,許志永以「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盟)為名的合法公司,推動對公民憲法權利、司法陽光化的討論。2011年,他將「公盟」改組為「公民」,發起平和抗議、爭取公民權益的「新公民運動」;共同的發起人,有維權律師滕彪(現居美國)、李方平、黎雄兵和企業家王功權等。
許志永一直關注弱勢群體的上訪、維權。2008年,為河北毒奶案(三聚氰胺毒奶粉)提供法律援助,為受害家長趙連海被誣「尋釁滋事」判刑2年6個月辯護(表)。他又為北京市內農民工子女學校奔走,爭取少年兒童的平等教育機會。
面對周永康嚴控政法系統(2003年3至2013年3月)以維穩之名強化專政職能,許志永等的維權之路極為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