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後審薄 先說些重話
此文釋放了中南海的政治符號。
本欄的解碼之一,是它也關乎3月兩會後審判薄熙來貪腐案,為判案「做輿論準備」。它說:「近年來我們黨內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性質非常惡劣,政治影響極壞,令人觸目驚心。」
所謂嚴重案件,是指薄熙來、王立軍、劉志軍、李春城涉嫌貪污瀆職。「評論員文章」稱:「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它說:「廉潔則政興,腐敗則政息,這是歷史鐵律。世界上還從來沒有一個政權,腐敗嚴重還能穩定執政、長期執政。」
這一類重話或「警示」,頂層要人早就說過多次。多說幾次,未必能使民眾相信肅貪是「動真格」。口號叫得多,民眾未必對「反腐」有信心。民眾看重的,是「幹實事」。
整頓吏治和反腐肅貪是否有成效,一要建立包含司法獨立的法治;二要有良好的制度和道德約束;三要在法治、制度、道德基礎上,構建廉政的秩序文化。四是執政者特別是參與決策、拍板者的決心和魄力,殺大貪官手不軟。
七十年代末、八十代初,大量政治冤案得以平反。從文革的冤案,翻案到1955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是艱險的「政治工程」。成功的因素之一,是改革家胡耀邦的使命感和魄力。
當時,官方也肅貪並整治高幹子女特權和犯罪,均有不尋常的突破(連朱德之孫亦因犯案被處決──見朱夫人康克清的談話記錄),這也與胡耀邦的魄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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