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格格有爵位 分為五等次
格格是由滿族語gege音譯的漢名,含姑娘、小姐之意。
授封爵位的格格分為五等,最高一等的滿文讀音是hosho gege,漢名為和碩格格。清初,親王女兒不管是福晉(正室)還是側福晉(側室)生的均稱和碩格格,康熙四十五年(1706)便不行了。
據《康熙起居注》,禮部呈本報告,擬將皇族簡親王庶出之女封為和碩格格,康熙批示庶出之女應減等,禮部和宗人府便議定降二等,按貝勒嫡女的品級封爵,這就是後人說的「差序」。此後,只有親王嫡女才能封為和碩格格。
格格的第二、三等都稱為多羅格格,分別授予多羅郡王、多羅貝勒的嫡女;第四等為固山格格,封給固山貝子嫡女;第五等為格格,封給鎮國公、輔國公嫡女。
在雍正朝(1723—1735),五等格格有漢化的爵位,分別為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表1】。
在五等爵位內的格格,有品級俸和皇糧可領;不入八等分之宗室,其女兒雖稱為格格,卻不受封亦無俸糧可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