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延起訴協議 有認錯記錄
美方則強調,孟晚舟與法院有延期起訴協議(DPA, 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對於欺詐銀行的控告,她雖未「認罪」,卻已「認錯」,表示誤導了銀行。
孟晚舟案關乎香港匯豐銀行為星通公司在伊朗的約1億美元交易結帳,星通是華為的第三方合夥人,此交易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因此華為的孟晚舟牽入「電信欺詐」。美國之音據美司法部網端的訊息稱:「在 2010年至2014年間,匯豐銀行為星通在伊朗的價值1億美元的交易結了帳,從而,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美國之音引述孟晚舟與美國達成的協議(DPA):「根據 DPA 的條款,孟晚舟認同長達4頁的事實陳述的準確性。孟晚舟還同意不會犯下其它聯邦、州或地方罪行。如果孟違反協議,她將受到本案第三份補充起訴書中對她提出的所有指控的起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