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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成本高 私企憂共產風
 
丁望

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2018.10.11,A21版
上網:2018.10.13
字數:原文1,888,上網2,134

 
  關鍵詞:私企(民企),個體戶,公私合營,社會主義改造,左折騰,歷史教訓,營商環境,改革開放,包產到戶,僱工,民企36條,左干擾

  引述歷史典籍

  窮則變,變則通。/ 變而通之以盡利 /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經.繫辭)
 
 圖1,在「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1956),上海老字號百貨公司永安公司被公私合營,圖為「慶祝」場景。網絡圖片

 

  北京等地私企(民企)擔心第二次公私合營,是近期的熱門話題。私企對再颳共產風的憂患意識,關乎制度性成本。

  在「一黨領導」體制下,社會未走向真正的法治、自由軌道,亦不存在完全的市場經濟體系,個體戶和私企(含外企)投資的機會成本中,制度性成本甚高。


  1.政策大傾斜 營商環境差

  制度性成本的涵義,或可解讀為兩個層面。

  一是官方審批的門檻高、限制多,政出多門、申辦的時間長,行政費用和稅賦高;官場的貪腐猖獗,私商面對卡拿OK之困(有審批權者「卡」住門檻,「拿」了好處費才「OK」),官員的「權力尋租」(power rent-seeking),大大增加私商的投資成本;在官方照顧國企的傾斜政策下,私企的信貸難度也遠高於國企。

  二是政局、政策的反覆多變,往往帶來不小的投資風險。

  私企期盼改善營商環境,主要就是針對制度性成本。10月8日,第一黨報公布3省6市100家企業的調查報告,關於營商環境的選項中,加大財稅政策支持81%,居首位;其次,創新保護59%;第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55%;第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49%;第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43%。

  在世界銀行的全球營商環境指數(2017實況),紅色中國(紅中)排在190個經濟體的78位,遠低於新加坡(2)、香港(5)、台灣(15)和美國(6);在傳統基金會的全球(180經濟體)經濟自由指數,紅中居110位,也遠落後於新(2)、港(1)、台(13)、美(18)。

  這一類指數,足以說明紅中的私企營商環境欠佳。   


  2.反覆左折騰 歷史教訓重

  最近有人放出「私企離場」說,與前兩年官方宣揚實現共產主義「偉大目標」一樣,引起工商業者對歷史經驗教訓的聯想,刺痛了舊傷疤,對制度性成本的風險也就看得更重。

  所謂歷史經驗教訓,是自1950年代以來,政局左轉衍生的極左政策或政治運動,對私企的衝擊。

  1953—1956年的「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是個體戶(含修理、縫補、擦鞋一類的小攤檔)和私企(商店、工廠、公司),面對的公私合營變革。

  在公私合營高潮的1956年,被民間稱為「南天王」的陶鑄(廣東省委第一書記)說:幾天內我們「共」了一大筆財「產」,資本家的1億9千多萬被我們拿過來了(大意)。在上海,被「共產」的數額更大。這種強制性的「贖買」,或是不少私商晚上「抱頭痛哭」(紅二代胡德平語)的主因。

  公私合營後,服務類的小攤檔,出城販運的農民,城鎮小型的私人商店(粥麵店、豆腐店和小作坊之類),數量大大減少,但仍可苟延殘喘。

  毛文革時(1966—1976),卻遭到幾近潰滅性之禍。據官方的數據,到1976年底,私企「已經絕跡」,個體戶則減到19萬(1965年171萬,1972年66萬),只有文革初期(1966)時的12%(《當代中國研究》雙月刊2006年第3期,頁49)。

  直到1979年後,私營工商業才逐漸「重生」。

  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發展經濟。1979—1989期間,經濟體制改革逐漸摸索、擴大和全面推行。

  從農村包產到戶開出「一條血路」,到農奴化的人民公社解體(1984),從1980年開放個體戶(第一張營業牌照發給浙江溫州擺針線攤的19歲小妹),到開放私企僱工生產的溫州模式,衝開馬克思在剩餘價值論設立的邊界(僱工超過7人者,是剝削工人「剩餘價值」的資本家),個體戶和私企備受艱難,但總算走出一條路。恰如《易經.繫辭》謂:

  「窮則變,變則通」,「變而通之以盡利」,「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八九學潮後,替代趙紫陽的新總書記,展開嚴密的秋後算帳,搜捕同情、支持學生和平請願的私商,說要使他們傾家蕩產。他的「七一講話」(1991)大談「講政治」,並有「姓社姓資」之問,私商的處境惡化。1989年的個體戶、私企,分別比1988年減少15%、50%。  

 
圖2,國務院〔2005〕3號文件,俗稱〈民企36條〉,圖為文件首頁書影。
 

  3.民企36條 受到左干擾

  胡溫新政時(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官方對私企的政策較為寬鬆。

  溫家寶主持國務院致力減少行政審批、收費有些成果,也出台了發展私企、保障私企權益的紅頭文件。最受關注的,是他簽發了俗稱〈民企36條〉的3號紅頭文件(2005),文件標題是〈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文件重申兩個「毫不動搖」的取向:「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羅列的政策要點,是對公有制企業(國企即黨企)與非公制企業(私企)一視同仁,「貫徹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則」(第1條),允許私人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第6條),加大對私企的信貸支持力度(第9條)。

  因受到「左的干擾」、重慶模式的衝擊,〈民企36條〉難以全面實施。

  這幾年政局左轉,回到毛老路。在「講政治」和「黨領導一切」口號下,強調「敢(強)亮劍震懾力」的執政手段,責令私企設黨委或黨組,總工會委派官員到私企「掛職」,「指導」政治工作,私企的自主性大大削弱,處境也更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