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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天天奏唱 義勇軍進行曲
 
丁望

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2017.9.7,A19版
上網:2017.9.24
字數:原文1,888,上網2,509

 

  關鍵詞義勇軍進行曲,國歌法,天天唱,場合,禮儀,肅立,莊重,1984辦法,2004意見,常識

  引述歷史典籍:規矩,方圓之至也。(孟子.離婁)

 
圖1,〈義勇軍進行曲〉作詞人田漢(左)、作曲人聶耳(右)。
 

  中共中央主導制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歌法,10月1日生效。審議報告稱:在下一次常委會議,「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兩個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香港官方「順應」的速度甚快。人大常委會初審(6月)後,教育局於7月更新《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在「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部分強調教國歌的意義。

  港人對國歌法反應強烈,大都涉及對居民自由、二次創作、被亂加罪名的憂慮,卻未觸及電視台在晚間新聞節目前的天天奏唱〈義勇軍進行曲〉(下稱「天天唱」),是不適當的安排,早就應該停止。


  作詞人田漢 國歌法16條

  定為國歌的〈義勇軍進行曲〉(1935),是1930年代流行的抗戰歌曲,由田漢(1898—1968)作詞、聶耳(1912—1935)作曲。1949年9月,第一屆政協(暫具人大的性質、有立法權)全體會議暫定為國歌。毛文革(1966—1976)初期被廢止,一度被頌神的〈東方紅〉或〈大海航行靠舵手〉替代。

  1978年3月,人大確定新的國歌(歌詞:前進!各民族英雄的人民,偉大的共產黨領導我們繼續長征……)。幾年後,此歌停唱。

  五四憲法、七五憲法、八二憲法,均未確定國歌(只有國旗、國徽條文),〈義勇軍進行曲〉處於暫代國歌的地位。

  2004年3月的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依據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2003年10月)的決定,修改八二憲法,在136條增加條款,首次正式確定「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國歌法共16條,要點可歸納為四項:

  一,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
  二,對奏唱國歌的場合、禮儀的規範;
  三,國歌納入「愛國主義教育」(按:中共十八大後的取向是:「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
  四,對篡改、貶損、侮辱行為的警告或懲治。

 
 圖2,毛文革期間(1966—1976),田漢的歷史劇《謝瑤環》被指為「反黨反社會主義大毒草」,圖為《戲劇報》1966年第2期的文章。田氏於1968年12月被折磨病死。
 

  場合和禮儀 肅立與莊重

  對許多港人來說,國歌法是新鮮的,但就內容來說並不新鮮。早在1984年8月,就有「國歌奏唱的暫行辦法」(下稱「1984辦法」),這是中共中央授權中宣部擬訂的。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下稱「2014意見」)。

  在「一黨領導」體制下,黨在法上、黨大於國。「黨內法制」內的紅頭文件,具有「全國性約束力」。

  國歌法是新瓶舊酒,內容大致與上述文件相同。不同的,是國歌法是正式的「國家法律」,偏重原則性的規範;上述文件則有細化規定。

  例如,國歌法第7條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註1】

  「1984辦法」則有「舉止莊重」的細化規定:「不得交談、擊節或鼓掌」(第3條)【註2】。

  「2014意見」寫得更加詳細:

  「奏唱國歌時,應當著裝得體,精神飽滿,肅立致敬,有儀式感和莊重感;自始至終跟唱,吐字清晰,節奏適當,不得改變曲調、配樂、歌詞,不得中途停唱或者中途跟唱;不得交語、擊節、走動或者鼓掌,不得接打電話或者從事其他無關行為。


  政治性節慶 才安排奏唱

  早在2004年,香港官方在多家電視台晚間新聞前安排「天天唱」,並配「心繫家國」的背景屏幕。多年前筆者曾提及「天天唱」不適當,但未詳細解釋。現在筆者仍堅持「不適當」之說,並解釋理由。

  理由之一,是場合不適當。「1984辦法」規定,可奏唱國歌的場合是:重要慶典或政治性公眾集會、正式外交場合或重大國際性集會和「遇有維護國家尊嚴的鬥爭場合」(第1條1、2、3款)。

  「2014意見」亦列此3類場合,另增加重大運動賽會等(第1條1款)。
 
  禁止奏唱的場合,是私人婚喪慶悼、舞會和聯誼等娛樂活動、商業活動(「1984辦法」第2條、「2014意見」第1條2款);此外,「非政治性節慶活動,其他在活動性質或氣氛上不適宜的場合」,亦不得奏唱(「2014意見」第1條2款)。

  香港官方要電視台「天天唱」,就得先了解規則,如《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也。」至少要了解北京官方的相關規定,對奏唱場合和莊重儀式有認知。

  「天天唱」實是形式化、庸俗化,類似毛文革時天天唸毛語錄或早朝拜晚頌恩,與必須重大集會或「政治性節慶活動」的規定相背。

  在中國大陸,並無官方電視台「天天唱」之舉,直到9月1日公布的國歌法,對電視台奏唱國歌仍有嚴格的規定:在「十一」、「五一」等「重要的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和省級電視台按國務院廣電總局規定的時點播放國歌(第13條)。


  應該肅立時 猛挖香港腳

  不應「天天唱」的理由之二,與嚴肅、莊重的氣氛和禮儀規範相背。

  「天天唱」的背景屏幕,竟是耍太極踢大腳、小女孩飲老火湯、婦人繡花一類的場景,疏離嚴肅莊重的規範,缺乏「儀式感和莊重感」。

  更為重要的,是奏唱時必須「肅立、舉止莊重」,官方並不能讓觀眾都符合這種禮儀。據網絡平台「知識人」留言,觀眾有的一邊看一邊抽煙;有的蹺二郎腿打手機,向通話的女友飛吻,還嘖嘖有聲;有的猛挖香港腳或在罵小孩;誰在肅立?

  「天天唱」暴露長官意志與現實脫節,脫節與缺乏相關的常識有關,現在是回歸常識的時候。官方如一意孤行繼續「天天唱」,諒會引起司法覆核之爭。

 
圖3,義勇軍進行曲,田漢詞,聶耳曲。
 

 註:

 1,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7-09/02/nw
 2,關於〈國歌奏唱暫行辦法〉

 
表1,田漢與〈義勇軍進行曲〉
0引題 概要

1戲劇家田漢
 (1898—1968)

留日,曾在上海大學、大夏大學任教,主編《南國月刊》。
1949年後,曾任文化部藝術局局長、戲劇家協會主席、文聯副主席,為副部級文藝官。1965—1968受清算,1968年12月遭迫害病死。

2《風雲兒女》 主題曲 
 (1935)

〈義勇軍進行曲〉是影片《風雲兒女》主題曲,劇本作者田漢(分場電影劇本:夏衍),許幸之導演。
電通是上海左翼電影公司。

3〈義勇軍進行曲〉

作詞人田漢;作曲人聶耳(1912—1935),1935年7月在日本藤澤游泳溺亡。

4代國歌文革禁唱

〈義勇軍進行曲〉於1949年9月定為代國歌。
毛文革於1966年爆發後停唱,由《東方紅》等代替。

5清算田漢部分文章

.田漢的《謝瑤環》是一棵大毒草(1966.2)
.田漢的戲劇主張為誰服務?(1966.2)
.《謝瑤環》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大毒草(1966.3)
.把戲劇界的祖師爺、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田漢鬥倒、鬥垮、鬥臭(19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