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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亮劍響警號 哪有紅杏出牆
—獨路不通.二之二
 
丁望

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2017.7.6,A19版
上網:2017.7.20
字數:原文1,888,上網2,034

 

  關鍵詞:一國兩制,一國屋簷,七一集會,港獨,風險,盲動主義,紅杏出牆,革命 ,改良

  引述歷史典籍

  紅杏枝頭春意鬧(宋祁:玉樓春)
  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易經.繫辭)

 
 圖1,末代港督彭定康,於2016年11月25日在香港外國記者會發表演說,稱港獨是「可怕的錯誤」(terrible mistake)。FCCHK/網絡圖片。
 

  在香港特區成立20周年大會,國家主席的演詞突顯「強(敢)亮劍、震懾力」的執政理念,吹響強烈的警號:「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接見特區官員時,他特別強調「打擊和遏制港獨活動」。

  駐港部隊司令員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稱駐軍「堅定不移維護中央管治權威」;近2年組織37次海空巡邏,「充分彰顯了國家主權,展示國威、軍威」(7月2日第5版)。遼寧號航母將於7月7日到港停留多天,是後續的「耀武揚威」。

  行政長官的就職演詞,回應了上述的警號:「依法處理任何衝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


  中央集權制 樹絕對權威

  一系列七一集會的主調,本欄的解讀是三大項。

  一,樹立和鞏固中央集權的絕對權威,不容挑戰中央權力;
  二,明確宣示一國屋簷的三大要素: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其中主權的意涵之一,是中央對香港的實際管治權;
  三,標示政治紅燈,並警告制裁「闖紅」行為(港獨等)。

  北京黨媒刊出大量的七一集會頌歌,稱1997年7月1日後的香港,居民「享有更多自由」。香港記協於7月2日發表的《2017年言論自由年報》,則稱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到更大壓力,「自我審查情況更趨惡化」。

  西方主要媒體對香港一國兩制前景不樂觀。《紐約時報》和德國媒體的署名文章,強調七一集會劃下了「紅線」。德國的《時代在線》,稱七一集會是「帶威脅的回歸慶祝」;《法蘭克福匯報》評論員Peter Sturm說,20年來,香港民眾「不愉快的經歷越來越多」。


  一國屋簷下 無紅杏出牆

  北京當局對於「港獨」的強硬姿態,是必然的。本欄早已分析,在一國屋簷下,不容挑戰主權一方的地位、權力、威權,絕不容許分裂領土和獨立,這是基本法已寫入的主權意識。

  有一些大專學生和在職年輕人,因不滿陸化(大陸化、紅色化)的加劇,而幻想從兩制中「發展」出新的模式,試探香港新一代的「新路」,這就是他們組黨獨化之想。

  套用宋代詞人宋祁(998—1061)的〈玉樓春〉,這就是「紅杏枝頭春意鬧」的迷幻,即「紅杏出牆」的憧憬。

  「紅杏出牆」的原創如「紅杏枝頭春意鬧」,是對春天景觀的遐想;後來引伸為已婚女性的「出格」,才成為貶語。

  以文學意涵的「紅杏出牆」,對照現實政治,比較分析一些年輕人的迷幻,可伸延解讀為:紅杏未必是春意盎然,出牆(超越一國屋簷)的紅杏有被剪除的大風險,卻是必然的,折射口號型港獨面對「此路不通」的處境。

  只要讀通了基本法(1、12、23條和18條4款)和駐軍法(6條),只要略涉獵「無產階級專政」的論述,就可知在香港特區沒有港獨之路,憤青型「政治幼稚園」式的宣誓鬧劇,只是「引火上身」的兒戲。連末代的港督彭定康,亦稱港獨是「可怕的錯誤」(terrible mistake)
【註1】。   


  改革是選項 棄盲動主義

  中共中央紀委書記、紅二代的王岐山,曾推薦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Tocqueville, 1805—1859)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帶出討論革命還是改革(改良)的話題。

  在一國屋簷下的香港,絕沒有革命的平台,而只有小範圍的改良主義空間。推動改良,優化一國兩制的機制,有效保持原有的法治、自由的社會制度,是第一選項;港獨一類的革命,是絕不可能的。

  托克維爾研究不同時段的法國革命(1789—1794及1848—1851),深感自由民主之路面對的一大障礙,是當時的法國「不能摧毀中央集權」。在100多年後的香港,人們面對的政治現實是:中央集權或是家長制個人集權更甚,自治是很有限度的「恩賜」。

  港獨之路不可行,難獲民眾呼應。《易經.繫辭》有儒家「待時而動」(避免盲動)的理念,謂:「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


  將這段話移置於當今的香港,可伸延詮釋為:港獨的政治風險極大而絕無成功的可能,違法的盲動主義只能帶來禍害,有判斷力的民眾不會參與;港獨之言引起官方預警和社會的政治恐懼,權衡利弊的民眾不會呼應。

  政治博弈與商業投資一樣,牽涉機會成本。在一國屋簷下,組織港獨政黨或推動港獨運動,只有沉重的「成本」,而不會有「機會」;其因之一,是本欄6月29日的分析:「北京官方和特區政府不可能不認真對付。」【註2】

  年輕一代的社會抗爭和政治參與,要在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框架之下,走和平非暴力的改良主義之路。香港有民間(公民、市民)社會悠久的秩序文化,壓力團體的社會抗爭積累了豐富經驗,例如在和平、有序、持久的抗爭中,重視以法律手段擴大社會影響力,建立民意基礎和社會共識,這是值得年輕人參照的。

  流於口號的政治浮躁,鼓吹「街頭勇武」的亢奮,不顧後果「闖紅」的盲動主義,與社會脫節,難以建立公信力。

  比較可行之路,是關心民疾、做實事,紮根基層提供社會服務;在建立民意的基礎上,參與區議會、立法會的選舉,走向民主參政之路。   

 

 註:

 1,http://www.reuters.com/article/us-hongkong-china-britain-idUSKBN13K0UW
 2,陸化獨化交纏 眾盼維持原狀

 
陸化獨化交纏 眾盼維持原狀 — 獨路不通.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