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決定 學生有話說
香港學生打算罷課的近因,是人大「八三一決定」引起不少港人質疑;遠因是北京三十幾年前的「民主自治」承諾,並未在香港兌現。
對於港人的質疑,本欄的解讀是:北京官方聲稱,「八三一決定」是依據基本法第45條、68條,但把2017年行政長官候選人門檻的量化指標大幅提升(從12.5%上升至50%),2016年立法會的功能組則保留。這是「民主進程」的倒退或停滯,違背這兩條的「循序漸進」原則。
所謂民主自治(或稱「民主治港」),關乎1984年港大、中大學生會致函趙紫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要求將來的行政長官以普選產生,實現民主自治;趙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覆函,稱「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
兩校學生會的罷課宣言,都提到這項承諾仍未兌現。
學生會的宣言、學者群的聲明或談話,令人感受到牆角效應。學生對民主自治有美好的理想,期待2017年有自主選擇權的普選,但在北京「我說你聽」的訓政模式下,他們被擠壓在牆角。
這種「牆角困境」,衍生衝出去的激情、投身於公民抗命的意志,這就是物極必反的牆角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