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指令控制 看阿爺臉色
白皮書對中共中央香港政策的表述,都是北京的既定政策,或早已存在的「事實」,沒有新的政策。但是,它特別著墨之處頗值得解讀,可破譯官方釋放的政治符號,勾劃出「預警」的圖象。
白皮書全文23,000字,分為五部分。港人應關注的要點,本文歸納為三項。首先是「83年12條」:中共中央在1983年確定「解決香港問題」的「12條基本方針政策」。本欄的解讀是:12條涉及基本法第1至第11條關於「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規定,也包括政制、經濟、中央和特區關係等方面的規定。
第二項,是「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包括管治權的四大權力主體,五大直接管治權。前者指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政府即國務院、中央軍委會;後者指組建特區政權機關、「支持指導」特首施政、負責外交事務管理、負責防務管理、行使憲法(八二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白皮書首次凸出管治權的「權力主體」、「直接管治權」概念,並作了清晰的解釋。
第三項,是本文第一段提及的自治權,並非完全和固有的。
如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有指令控制和指導控制的兩種交錯機制,「一國」屋簷下的「高度自治」,是以指令控制、指導控制為前提。對於白皮書的表述,無妨解讀得「白」一點:有多少自治權要看阿爺臉色,老爺高興給多少就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