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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紀錄 毛時代貪官多
 
丁望

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2013.12.12,A23版
上網:2013.12.16
字數:原文1,888,上網3,633

 

  關鍵詞毛時代,貪污,侵佔,大躍進,人民公社,大飢荒,特權,一黨領導,弊端,歷史沉澱,蘇聯,東歐,清廉指數

  引述歷史典籍:
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蘇東坡.范增論)

 
 圖1,毛澤東的批示,有「從貪污浪費的海洋中拔出身來」之語,《毛澤東文集》第八卷頁35。
 圖2,《內部參考》第3140期封面,影印自美國一家大學的研究圖書館。〈一個被工人稱為「無法大帝」的工廠〉一文,記述山東濟南鋼鐵廠幹部的貪污。
 

  毛澤東(1893.12.26—1976.9.9)「誕辰」(冥壽)120年紀念活動,即將在北京、湖南、陝西、上海等地展開;在江西井岡山的座談會,則於前幾天舉行,毛的家屬和陳毅長子陳昊蘇參加。

  北京官方媒體的「主旋律」,是宣傳毛的「偉大功績」,重樹毛的「高大形象」。頌毛者說,毛時代是平等、廉潔的社會,幹部為人民服務,沒有特權,沒有貪污。媒體稱他是「名教授」。

  毛時代(1949—1976)存在特權、貪污和浪費,是毛並不否認的事實。白紙黑字的紀錄,在普通的官方文件都能找到,「名教授」卻說「毛時代沒有貪污」,暴露並未涉獵歷史文獻、不了解毛的相關講話。


  1.毛批示提到 貪污很普遍

  所謂毛時代沒有貪污、沒有貪官,是「頌毛潮」的「流行說法」,常見於極左派、極毛派的媒體。

  毛時代有無貪腐現象,並不難找到相關的文獻,像《毛澤東文集》(以下稱「毛文集」)一類的「初級文獻」,就有關於貪污、浪費、侵佔的講話和批示。

  「毛文集」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依據解密檔案編輯,其中第八卷收入毛在1959年的批示,提到要「幫助幹部從貪污浪費的海洋中拔出來,一身清淨」(頁35)。

  毛的批示,關乎大躍進(1958—1960)、人民公社(1958—1984)及其釀成的大飢荒(1958—1962)。在大飢荒中,超過3,000萬農民餓死,許多農村幹部、城市國企和商店幹部大肆貪污、挪用。

  上引的批示還有下列一段話:

  
以貪污形式無償佔有別人勞動(所得)的問題,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也是一個歷史的問題,並非最近才發生。(頁36)

  批示寫於山西、湖北省委的「報告」。「報告」敘述大躍進、人民公社的狀況,觸及「缺口糧」(農民飢餓)和幹部貪污、浪費、侵佔農民的勞動所得(錢、糧等)。

  「毛文集」收入的批示加了註釋,關於湖北麻城縣的批示有此註釋:

  「在算賬過程中,發現生產隊許多幹部貪污挪用現象嚴重。」(頁37)

  在官方的《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也有類似的紀錄(第八卷,頁187-190)。

  毛的批示有「貪污浪費的海洋」一語,又強調「許多幹部貪污挪用現象嚴重」,凸顯官場很腐敗,並非今天極左派、極毛派說的「幹部清廉」。


  2.高幹內參品 揭貪官惡劣

  除了權要的文集、年譜和回憶錄,高幹「特供品」之一的內參調查報告,如《內部參考》(新華社授權主編),也有農民飢餓和幹部浮誇風、貪污、以權謀私的調查報告。

  《內部參考》3136期(1960年11月16日)提到山西農村貪污浪費和浮誇風、命令風、特殊化,有的「情節十分惡劣,民憤很大」(頁3)。河南信陽地區發生大飢荒,農村幹部竟「採用多種惡劣手段」剋扣群眾糧食,把侵佔的糧食在黑市中高價出售(頁13)

  《內部參考》3142期的〈句容縣城東公社「五風」十分嚴重〉,是關於「五風」的調查報告,觸及幹部浮誇風、共產風、命令風、瞎指揮風、特殊化,造成農民的飢餓、人身受侵犯;也提及名級幹部的貪污、挪用和浪費。

  關於江蘇省句容縣城東公社幹部的「特殊化」(1958—1960),它說:

  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生活上、工作作風上,一般是從小揩油發展到剋扣油糧,到貪污、受賄,……拆賣民房,私賣耕牛,大量貪污盜竊,……具體表現是:多報冒領,從中揩油;燒小灶,吃夜餐,吃飯不交糧票,甚至大吃大喝。(頁13) ﹝按:餓死的耕牛,由幹部分掉「加餐」﹞

  它又說:

  「群眾稱這個大隊的書記、副書記、副主任、會計五個幹部為『五路財神』。……這種大吃大喝之風,引起群眾嚴重不滿。群眾反映說:『死了人,沒人睬,無人抬,死了耕牛大小幹部一齊來』。」(頁13)

  北京《炎黃春秋》發表的安徽亳縣農村紀實,記述大飢荒時,「操實權者,從縣委到生產隊幹部多吃多佔成風」,生產隊幹部吃掉(貪污)農民口糧達一、二成。城父公社宿莊生產隊長「對農民採取扣飯」,貪污農民口糧私賣,以致「全村死人比例大大超過鄰隊」,他又「姦污婦女十餘人」(2009年第10期,頁31、31)。

  城市國營企業的貪腐亦猖獗。1958—1960年,山東濟南鋼鐵廠幹部大肆斂財和「性侵略」:

  鋪張浪費以及貪污盜竊等情況十分驚人」,「浪費國家資財一千二百三十九萬元……貪污分子一百多名,佔管理人員的20.7%,……貪污手段極其惡劣」,「部分領導幹部……道德敗壞,亂搞婦女,……他們在辦公室、機器旁、職工宿舍、百貨商店、鐵道涵洞,甚至在眾人面前和婦女胡搞。(《內部參考》3140期文〈一個被工人稱為「無法大帝」的工廠〉,頁6—11)

  大躍進後,各地的貪腐仍很嚴重。1963-1966年的城鄉四清運動,「重點」就是清查農村人民公社和國企的貪污。


  3.從清廉指數 察制度差異

  考察「一黨領導」體制下的官員特權和貪污,無妨參照國際通用的相關量化指標,以探索貪腐的原因。

  設在德國柏林的國際透明組織(TI,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清廉指數(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是有參照價值的量化指標。

  據12月上旬公布的2013年清廉指數,在177個國家、地區中,先進工業國、人均GDP高(多超過40,000美元)的自由國家和地區,排名最高。華人聚居的新加坡、香港、台灣也不低,分別排名5、15、36,評分是:86、75、61(排名1的丹麥、紐西蘭均91分)。

  5個「一黨領導」的政治實體,排名都較低或很低:古巴63位(46分),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另列評介)80位(40分),越南116位(31分),老撾140位(26分),北朝鮮175位(末位,8分)。

  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和東歐共產國家,解體後的清廉指數,大都仍較低或甚低
(參閱表1)

  斯大林「赤化歐洲」前的波羅的海國家和中歐的波蘭、捷克、匈牙利,政治、經濟、文化水準和國民素質都較高,民間社會的基礎較強;蘇聯東歐解體後,改革較深較快並加入歐盟,人均GDP大都較多,CPI亦相對較高。

  波羅的海沿岸的愛沙尼亞最高(28位,68分),立陶宛、拉脫維亞分別排名43、49(57、48分)。曾有爭自由、爭人權、反蘇共、反侵略之舉的波蘭、匈牙利分別排名38(60分)、47(54分);由捷克斯洛伐克分解出來的捷克、斯洛伐克,分別排名57(48分)、61(47分)。

  俄羅斯排名甚低(127位,28分)。前蘇聯在中亞的5個加盟共和國,原8個東歐共產國家中最僵化的阿爾巴尼亞,在蘇聯東歐解體後經濟仍甚落後,改革的步伐很小,人均GDP比較低,CPI也很低,烏茲別克和土庫曼均排名168(17分)。


  4.歷史沉澱多 一黨制腐敗

  從CPI的排名,回到上引毛關於貪污的普遍性、歷史性之說,本欄的伸延解讀是:「一黨領導」體制下的官員貪污,是長期普遍存在的權力異化現象;貪污至今仍猖獗,關乎體制弊端的「歷史沉澱」太多,蘇聯東歐解體後,一些國家消除「歷史沉澱」、推行改革不足,導致反貪的難度甚大。

  「一黨領導」體制的弊端,是社會不在法治的軌道,執政黨及其黨、政、企官員高度集權,權力缺乏有效的制衡,執政黨大於國家、權大於法,官員特權氾濫,基本人權難獲保障。和尚打傘──無法(髮)無天,仍是許多地方官吏的「大特色」。

  弊端之二,是缺乏防範、懲治濫權和貪污的有效制度,連公務員財產申報制也還「缺位」,行政問責制則虛擬化。

  蘇東坡(1036—1101)的〈范增論〉謂:「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建立清明政治,必須正視「內部腐爛」,消除體制弊端,才有可能減少貪污、緩解民怨。

 
表1, 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和東歐共產國家的清廉指數(CPI)
 
 (後記:本文上網前有補充,並增表一。)

 

 

 

 

 

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和
東歐共產國家的清廉指數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