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先富 權力與關係
先富起來的一群人,大都是有權力資源或官場特殊關係網的強勢者,他們在國企股份化、城市化圈地運動中暴發;更多的貪官污吏,蠶食民眾的「勞動成果」。特權階層財富的膨脹,導致貧富懸殊和弱勢群體邊緣化。
大量公共財政的開支,用於黨政軍警的經費(包括公款消費)、城市化的「形象工程」;用於職工工資、扶助農民「增收」的比例卻甚低,以致勞工的收入長期偏低。
工資的增長,遠低於GDP、財政收入的增長,九五期間(1996—2000)的增長目標是:GDP 8%,居民收入5%;十五期間(2001—2005)的增長目標是:GDP 7%,居民收入5%。
據國務院統計局的2010年數據,城市和農村的居民人均年收入,分別略超過19,000元、不到6000元;按聯合國的量化指標(人均每天低於1美元),赤貧人口超過1.5億,佔總人口13.4億的11%。
大型國企的高官(具黨政官員級別),年收入卻高達數百萬至七千萬元;許多強勢者,還以特權獲取大量的灰色收入、不合理的福利待遇,拉大了與普通民眾的收入差距。這就是所謂「收入分配不公」。
改革家溫家寶的共享觀或共富說,旨在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約束,縮小利益傾斜和收入差距,著力提升平民的收入和社會保障待遇,緩解民困和民怨。
在日前的「網談」中,他說:「有一句話說:有一個富人就會有五百個窮人。這句話比較形象,它反映了收入分配的不公。」
他提到調整收入分配的三個取向: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資,限制不合理地拉高收入的行業(主要指國企)之工資,取締非法的收入和實施調節過高收入者的稅項。
他把建立「一個公平的、正義的社會」,視為「奮鬥的理想」。
理想與現實之間,有很大的鴻溝;收入分配的調整,面對來自既得利益者、強勢特權階層的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