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大地震之後,是南方各省的大水災。「五十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洪水,正擴大災害;水滔滔、波濤急,釀成災民四千多萬。
一個接一個自然大災害,衍生「談天」之熱。在北京、上海或香港的報紙和網站,從天災、人禍到天譴之說都引起爭論。
天,或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指自然景觀、自然現象。是芸芸眾生頭頂上那個無垠的天空,是蒙古草原的景象:「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南北朝樂府.敕勒歌),是南朝.梁.江淹(444—505)描繪的「日下壁而沉彩,月上軒而飛光」。
第二類,神話中的天堂、神仙的極樂世界。
第三類,古代君王、政治家、諫臣、文人附加意涵的「天」,這是他們對自然現象與政事交錯的詮釋;「天」超越「自然原型」,成為有意志力、能影響人類的神秘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