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和而不同 容兩制差異
儒家的社會理想,是善治下的和諧社會。
《論語》云:
「禮之用,和為貴」,「和而不同」;
《荀子》謂:
「變應寬裕而多容,……政之始也」。
把「和而不同」的理念移置於當代社會,筆者曾有如下解讀:
「和諧,不是鄉愿,不是一言堂式的統一(同),要有存異的包容(和)。……只有和而不隨便附和、盲從,只有和而不流俗,才能獨立思考,維持社會正氣和協調發展。」【註1】
香港特區成立20周年,(香)港(大)陸糾結甚深,缺乏和諧氣象,港人對一國兩制的前景不樂觀。
標榜中立的「民主思路」,於7月10日發表抽樣調查:對於「兩地矛盾可對話協商解決」,沒信心的多達41%,非常沒信心的14%,兩項共55%;因對一國兩制悲觀打算移居外地的8.9%。其它的民意調查,亦折射社會遠離和諧之道。
港陸糾結加深、難以緩解,有錯綜複雜的政治因素。其中,令港大受困擾的,一是北京的當權者或極左群,習慣於「我說你聽」(阿爺說港人聽)的訓政模式,形成對話、溝通的障礙;二是隨意編造敵人、誇大敵情(顛覆),導致社會氣氛更趨緊張,港陸、官民之間的互信難以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