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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煽情教育 還是知識傳授

──分析香港的「國民教育」及其課程指引(4)

丁望

原載:信報月刊2012年11月號,頁52-57
上網:2012.12.18



  
4•制度優勢 秩序文化基礎

  香港學校開設「國教」或「當代中國」課程,如不疏離知識傳授的方向,原沒有什麼「可怕」。課程的設計、教材的編寫,自應尊重基本法和「兩制差異」,不偏離香港的傳統教育體制。

  胡錦濤在7月初的演講,提到香港的「一國原則」和「兩制差異」。在「一國」屋簷之下,「一國原則」可解讀為香港領土主權歸於中國,香港的防務和外事權在中央政府;「兩制差異」就是基本法寫明的,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第5條),保持原有的教育制度(第136條)。

  「指引」和「國教」教材,既要尊重「一國原則」,也應正視「兩制差異」。

  首先,要堅守香港原有教育制度不變的邊界,不應引進「政教」模式。讓「國教」或「當代國情」教材,在傳統的知識傳授軌道上。
其次,不管是「當代國情」還是通識教育的教材,都應重視「兩制差異」,並讓學生深入了解、討論兩制差異和基本法中的「一國兩制」。

  「指引」重墨於「國情教育」特別是「當代國情」,卻沒有系統化的「港情教育」。

  「國教」及其「指引」,無疑是要有讓學生深入認識香港的廣闊空間,培育並提升其思辨能力;關於香港的制度優勢和秩序文化,是不可或缺的教與學題材。

  對於香港的制度優勢,本人的詮釋是:一,司法獨立的法治;二,充分自由的社會制度;三,與全球接軌的市場經濟體系;四,包含行政中立和廉政制的英式文官體制;五,包含獨立媒體、壓力團體的民間社會(或稱公民社會、市民社會)。

  香港也有良好的秩序文化,基礎是法治、制度和普世價值。

  在中國古代的歷史典籍、當代公共治理的理論中,沒有「秩序文化」的術語,但有很多關於秩序、差序、倫理、和諧的論述。例如:

  ──《尚書•伊訓》謂:「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始於家邦。」
   ──《論語》云:「恭近於禮」(習而篇),「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政篇)。
  ──《荀子•修身》曰:「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

  本人把關於秩序的規範、約束和價值觀,概括為秩序文化,涉及社會生活、公共治理、權力轉移等範圍。

  從排隊上車、對殘障者讓座、按手續輪候公屋而沒有(也不容許)走後門,到請願遊行的和平、理性而無打砸搶燒,在在顯現港人的「秩序觀」和「秩序約束」較強。與周邊地區比較,香港的秩序文化是不可忽略的社會資源。

  「國教」或通識課程的功能之一,是在知識傳授的教與學過程中,讓學生「知己」。全面了解居住地的政治、經濟、文化,培育其觀察和分析的能力;既思考香港的制度優勢和秩序文化,也正視社會危機、公共治理弊病。

  課程的教學,如能建立優化「知己」和「知彼」的平台,便有可能充實學生的知識、擴大其社會視野,進而提升整體的國民素質。這樣的平台,或可使學生更能面對未來的就業和「人生博弈」,建立「承擔社會責任」的理念,有利於香港的可持續發展。

  「指引」迴避香港的制度優勢和秩序文化,暴露煽情教育的偏失。這或關乎某些官員缺乏對制度優勢和秩序文化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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