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EBRITIES PRESS (HK)
  

 
 
 

   

全球自由指數 港陸台差異大(下)


丁望

原載:信報月刊2016年3月1日3月號
   頁66-69
上網:2016.4.19
字數:原文4,091,上網5,605


四川省閬中市8位討薪民工被公審示眾。網絡圖片

 

  中國大陸民權 缺乏有效保障

  北京官方聲稱「以法治國」、「人民享有自由」。八二憲法和其他法律確有人民自由權的規定,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通信和人身的自由,但相關法律條款都是未兌現的「白條」,人民未真正獲得自由權的保障。各級官員常以「維穩」為藉口,強加「尋釁滋事」罪名剝奪人民自由權、迫害維權上訪者;有些官方電視台和地方官吏,常把未經法院判罪的「疑犯」示眾迫他認罪,違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八二憲法實施之前,民權更無保障,人民的自由權長期被剝奪。五四憲法規定人民有自由遷徙權,但毛搬用斯大林的蘇聯嚴控模式,以嚴苛的戶籍控制和糧食隨戶籍配給制,形成隔離的城鄉二元結構,農村居民不能向城市自由流動;官方常以強制手段,把有城市戶籍的居民「下放」或遣送到農村。

  五十年代「大躍進」時,毛的親信、以極左聞名的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柯慶施,以哄騙和強制的手段,流放一批「黑五類」及其家屬(包括幼童),押至西北甘肅荒涼山區,受害者景況淒涼

  從五四憲法到後來多次修改的憲法及「國家法律」,都稱「工農當家作主」。事實是:工人和農民從未真正「當家作主」,在毛時代農民處境尤艱難。「人民公社」實施農奴化管控期間,農民連種植的自主權也沒有。七十年代末,在安徽推行包產到戶解救飢餓農民的改革家萬里(1916-2015)說:「搞人民公社,……簡直是強迫農民,以至剝奪農民」;又說:「把農民管得太苛,沒有一點自主權」

  一黨領導體制 遠離法治軌道

  7個共產國家或共產政權解體的國家,有6個的自由度極低:中國大陸188位(16分),越南178位(20分),老撾195位(12分),北朝鮮205位(3分),古巴188位(16分),俄羅斯177位(22分)。

  唯一例外的是蒙古:86分,排56位,比香港高23分(高48位),只比台灣低3分,在自由地區之列。這是蘇東波(1989-1991)後,亞洲原共產國家自由化的奇蹟。

  共產政權已解體的東歐國家,多半已「西歐化」,自由指數大都很高:捷克95分,波蘭93分,斯洛文尼亞(原在南斯拉夫)92分,斯洛伐克89分,把上述5個共產國家和俄羅斯遠遠拋離在後面,可與歐、美先進國家媲美。
  
  中國大陸的各類指數最低。其中,自由度只有16分,在全球倒數20左右;新聞自由度則居180國(地區)的第176位,與共產國家古巴(169位)、老撾(171位)、越南(175位)、北朝鮮(179位)一樣,是極不自由地區,僅略高於敘利亞(177位),比非洲的索馬里(172位)、蘇丹(174位)還低;與共產政權解體後推行政改的蒙古(54位)相比,相差一大截。

  中國大陸的清廉指數(83位),亦仍在很低的排序,低於蒙古(72位)和古巴(56位)。

  指數低與「一黨領導」體制息息相關,社會遠離法治之道,經濟領域未建立真正的市場經濟體系,計劃經濟(命令經濟)體制的沉澱很重,指令控制和指導控制仍很強,國企享有各種特權。


  2013年以來,政治的高度集權,形成造神的個人崇拜、家長意志下的一言堂格局,民權更缺乏有效的保障。民眾的所謂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都只是口號。經濟規模的壯大(GDP居全球第2),並未帶動社會融入全球的自由文明軌道。

  香港政局惡化 自由權有危機

  全球各類指數的變化,顯現香港的自由、民主、廉政倒退,顯露衰敗之象。

  「九七」後,香港「一國兩制」政治生態有錯綜複雜的變化。2012年冬北京權力金字塔頂重組之後,政局急劇向更左方向轉彎,並衍生「亞文革」。在高度集權和家長意志下,官方對知識界展開大清查、大清算(批自由化、普世價值觀、新聞自由和民間社會論等),在各地強拆教堂十字架,以政治罪名關押維權律師、上訪民眾,取締民間(公民)社會組織,並追究「妄議」罪。

  香港深受北京政局轉變和亞文革的影響,新聞自由、人身自由、校園學術自由持續受到衝擊。


  報紙總編輯在街頭被刺殺、港大校園類似「拔白旗插紅旗」(1958)的風波、越境政治綁架事件的發生,在在說明香港正在加快紅色化(赤化),兩制邊界模糊,市民的自由權面對危機。政治生態的惡化,是香港在全球自由指數中排位下降的主因。

  政治體制改革 帶來自由民主

  自由、民主的概念,源自古希臘。個人的獲得自由權、社會自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經歷了漫長、艱巨之路。

  從1215年英國的大憲章,到1789年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簡稱人權宣言)、1791年美國的人權法案、1948年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自由權的實現、人權的保障大有進展。

  對於自由的意涵,我的解讀是:從奴役、壓迫中解脫,人具有個體的獨立,不是受他人束縛、支配、奴役的「工具」;不是集體主義下不能自主的螺絲釘,不是人身依附下沒有「自我」的盲從者。如同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盧梭(
J. J. Rousseau, 1712-1778)在《社會契約論》說的:「人生而自由。」

  所謂個體,一是人的「自主」,二是「自在」。自由主義思想家哈耶克(F. A. Hayek, 1899-1992)說:「自由,是一個人不受他人武斷意志所強制的」,就是指人的獨立個體。

  自由平等是天賦人權,自由權被侵害或剝奪,多因極權制度,自由權的復歸民眾或有效保障,有賴政治體制的變革、法治的建立。

  環顧1949年後的中國大陸和香港、台灣,英國管治下的香港,是唯一的法治、自由社會;台灣處於限制自由的戒嚴時期,是「一黨獨大」的威權政體;大陸則是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一黨領導體制,沒有自由、法治可言。

  自八十年代後期蔣經國推動政治改革之後,台灣的政治生態大變,今日的自由度已超越香港;民眾的民主權,已體現於從里長到總統的選擇權,實現了主權在民、政黨輪替的民主。「九七」後的香港,面對兩制邊界模糊化、赤化日益明顯之困,自由度下降、民主前景悲觀。

  再看蘇東波後原蘇聯東歐集團的變化,也可以看到自由的曙光在於政治體制改革。靠近西歐的原東歐共產國家捷克、波蘭、匈牙利,原蘇聯加盟共和國之波羅的海國家愛沙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在共產政權解體後推行政改,朝向西歐的民主政治,其自由度和經濟發展的成就可觀。

  俄羅斯和原蘇聯的中亞加盟共和國哈薩克、烏茲別克、塔吉克、吉爾吉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斯大林極權體制的沉澱遠未清除,自由度都仍很低。蒙古的自由度和民主度則大大提升,這要歸功於政改。

  這幾年,北京在政治上走回毛澤東老路,在「亞文革」中強化社會監控、專政職能,人權受到更大威脅,香港的自由難有「美好的明天」。

註釋:
 1.
http://www.celebritiespress.com.hk/01140522.htm  
  2. 武漢一位法學教授發表研究「維穩」的文章,指出:
 「有些地方政府頻繁動用國家專政工具甚至勾結黑惡勢力,採取諸如截訪、毆打、拘留、罰款、勞教、判刑、連坐以至於公然在北京僱傭私人保安公司開設『黑監獄』等手段壓制上訪群眾,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各種合法權益,甚至造成上訪群眾人身和精神的巨大傷害。暴力維穩正在嚴重傷害政府機關在群眾中的形象,逐步侵蝕著執政黨的政治合法性基礎。
 ──新華月報(半月刊,北京)2012年10月下半月,頁48-49。
 3. http://www.celebritiespress.com.hk/01150423.htm

 4. 有良知的歷史學者劉志琴,發表的調查報告透露:
 「冬天,凍開裂的手露出帶血的骨頭,不停地挑沙、積肥;一個瘦弱的江南女子,一肩挑起一百五十多斤,遠遠超過她自己的體重,在風沙中奔波;烈日當空,烤焦了皮膚,暈倒在地……。飢餓的年代到來了,同去的一百多名上海人,餓死了三分之一,她帶著孩子吃樹葉、啃樹皮,甚至吃自己的大便,一度瀕於死亡。
 ──劉志琴:「紅彤彤大上海」帷幕下的受難人,炎黃春秋(月刊,北京)2000年第5期,頁34-36。
 5.萬里農村改革是怎樣搞起來的,中國經濟時報(北京),1998年4月30日第1版。
 6.萬里說:
 「過去,國民黨反動派向農民要糧要錢,但還不管你種什麼,我們可倒好,農民種什麼,怎麼種,要管。……農民的種植權,產品支配權,我們全都管了,農民還有什麼權利?我們有些人搞瞎指揮,什麼他都管,就是不管農民的死活,以至三年困難時期餓死那麼多人,教訓
很慘痛!但是我們沒有很好地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