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
22,中共十七屆中央領導、協調機構有: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簡稱國安小組,組長胡錦濤、副組長吳邦國、溫家寶等),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外事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財經小組),中央黨的建設領導小組(黨建小組),中央宣傳思想領導小組(宣傳小組),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對台小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港澳小組),中央政法委員會(政法委),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綜治委),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新疆小組)等,都是政治局常委的「規格」;另有政治局委員規格的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農村小組)等,農村小組組長為政治局委員、副總理回良玉。部分小組的設置文獻,參閱鄒錫明,中共中央機構沿革實錄(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1998),頁170~216。
23,夏斌,「關於『頂層設計』的思考」,調查研究報告(北京),2012年第21號(2012年2月23日),頁1~17。
24,所謂少數民族自治區的西藏和新疆,享「特殊例外」。2012年新一屆的副書記,西藏、新疆增漢族和藏族各1人(共4人);新疆另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委1人;常委總數均15人。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人民日報(北京),2005年5月11日,第15版。
26,新華月報〔紀錄版〕(北京),2006年5月號,頁13~14。
27,http://news.xinhuanet.comj/politics/2010-03/31/c_1211251.htm。
28,新華月報〔紀錄版〕(北京),2010年3月號,頁38。
29,〈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2010年11月8日,http://www.gov.cn/zwgk/2010-11/08/content_1740765.htm。
30,Samuel P.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12~24.
31,第66、79、87、124、130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4年第二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頁33、39、41、54、55。
32,人民日報(北京),2006年8月7日,第8版。
33,王瀾明,〈政府體制改革研究〉,中國行政管理(北京),2011年第12期(2011年12月),頁7~11。
34,中共十七屆中央委員中,西藏、新疆多1席少數民族席位:西藏人大主任列確(藏族)、新疆政協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哈薩克族)。在其它29個省,省人大主任、省政協主席均非中央委員。
35,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副省級編制,但兵團政委是中共中央委員:十七屆的聶衛國(2010年已調職)、十六屆的張慶黎。
36,〈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會議紀要〉(2003年5月8日),新疆工作的文獻選編〔1949—2010〕(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頁569~572。
37,藏、疆的「特殊性」,還在設有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在中共十八大前,新疆工作協調小組,由主持中央政法委的政治局常委兼任組長。
38,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pp. 149~196.
39,(1)孟元斯,〈地方政府債務:一斑驚人,全貌成謎〉,改革內參(北京),2010年第30期(2010年8月13日),頁17~18;(2)王梓,〈破解地方債務危機之門〉,21世紀經濟報道(廣州),2004年3月4日,第4版。
40,〈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文件,國發2010年第19號),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北京),2010年6月13日,http://www.gov.cn/zwgk/2010-06/13/content_1627195.htm。
41,十四屆(1992-1997)有: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和廣東省;十五屆(1997—2002)有:北京、上海和廣東、山東;十六屆(2002—2007)有:北京、上海、天津和廣東、新疆、湖北(中部);十七屆(2007—2012)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和廣東、新疆。
42,十五屆、十六屆的吳儀(1997—2007)、十七屆的劉延東(2007—2012)。
43,朱鎔基內閣(1998—2003)的吳儀(國務委員),溫家寶內閣(2003—2013)的吳儀(副總理2003—2008)、劉延東(國務委員2008—2013)。
44,十六、十七屆:政治局委員回良玉,是回族;在溫家寶內閣的少數民族,有回良玉(副總理,2003—2013)和土家族的戴秉國(國務委員,2008—2013)。
45,Ting Wang, “The Emergent Military Class,” in William W. Whitson ed., The Military and Political Power in China in the 1970s (New York and London: Praeger Publishers, 1972), pp. 115~132.
46,丁望,〈中共新中央委員會人事問題初探(上)〉,明報月刊(香港),1969年7月號,頁21~30。
47,明報月刊(香港),1986年1月號,頁22。
48,朱德、林彪、陳毅、羅榮恆、彭德懷、賀龍、劉伯承,均為元帥。──名單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1921—1997)第5卷(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頁40、41。
49,Thomas W. Robinson, “Lin Piao: A Chinese Military Politician” and Parris H. Chang, “Changing Patterns of Military Roles in Chinese Politics,” in William W. Whitson ed., The Military and Political Power in China in the 1970s (New York and London: Praeger Publishers, 1972), pp. 73~92, 47~70.
50,(1)丁望,〈中共新中央委員會人事問題初探(下)〉,明報月刊(香港),1969年8月號,頁22~30;(2)Ting Wang, “A Preliminary Appraisal of the Personnel of the New CCP Central Committee,”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New York), Vol. III, No. 2~3 (Summer-Fall 1970), pp. 100~133.
51,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副主席、有實質軍權、具軍籍的楊尚昆和秦基偉。
52,在中共十七屆中委會只有新疆是2人:新疆軍區司令員(或政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