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化改革 最大公約數
「共識」不是即興之作。「共識」的背後,有知識界探索社會變革的積累。
對於「共識」聯署和發表的社會背景,本欄的解讀關乎兩個「政治連結」。一是「共識」與「一一•一六共識論壇」的「親緣」。
2012年11月16日,北大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與《炎黃春秋》雜誌合辦座談會,題為「依法治國依憲執政:改革共識論壇」,出席者近百人。
座談會回應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的報告,特別是「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之說。出席者表達對憲政民主的期望。
人大教授高放說:「黨的權力高於憲法和法律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應正視許多黨員和黨組織「目中無法」;法學專家郭道暉表示:「黨權不能凌駕於國權之上」;原中原政法大學(武漢)校長陳光中認為,要推行民主、法治、憲政,改變「一把手決定一個單位甚至決定全國的命運」。
「共識」的起草人張千帆,對尋求憲政的「基本共識」有長時間的研究。在2012年6月號的《炎黃春秋》,他發表〈憲政民主應成為共識〉一文,闡述「良性的社會變革」需要尋求「基本共識」。
他認為,知識界很多人認同如下的「基本共識」:「共和、民主、法治、分權、平等以及對基本人權的尊重」,「無論是體制內還是體制外,憲政民主代表了中國社會中溫和理性成分的最大公約數。」
他對憲政民主的闡述,成為「共識」的主調,並為聯署人認同。 |